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9年4月30日教研課字第1091100679C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範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與教育部補助之「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計畫」,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組成總綱、群科課綱、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修訂小組進行將國家語言列部定課程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工作。
三、續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綱修訂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總綱修訂草案,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
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辦理期程:預定於109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9年6月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共32日,於網路上公布總綱修訂草案(標記版)、修正對照表、總綱修訂草案簡報影片及Q&A後,以線上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網址:自109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公布前述各項資料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因應〈語發法〉課綱修訂草案網路論壇-第一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綱修訂草案」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歡迎各界參閱並提供修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