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19A號函辦理。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9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2021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
(一)本縣國中及國小組部分,有意願參加遴選活動學校,請於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將「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如成績單、獎狀、推薦函等),各檢送2份至教育部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信封封面請加註「2021總統教育獎報名資料」。遴選方式由教育部進行初審作業並遴選推薦三十至三十六名參加第二階段複審作業。
五、為鼓勵各校踴躍薦送符合資格學生遴選,本府將核發送件學校承辦人員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一紙,作為嘉勉,並為鼓勵受薦送之優秀學生持續努力,將頒發獎狀一紙,以資鼓勵;如薦送教育部複審學生榮獲本獎項,則另專案簽辦獲獎學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及校長嘉獎各一次,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相關獎勵作業於教育部公布得獎名單後辦理。
六、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2021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https://pea.ncyu.edu.tw/President/Index.aspx)及書面推薦報名(檔案請於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各校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另請併附受推薦人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供查;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七、本案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依「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2021總統教育獎網站參考,或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主任世宗,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八、檢附「2021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