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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南興公佈欄 | 2021-04-06 | 人氣:32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324日臺教師()字第1100040805號函及臺北市立大學110319日北市大教院字第1106006675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與推動,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10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採分階課程辦理,初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動能;高階課程在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養與動能。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如附件1);

()課程期程自1105月至8月舉行,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少,由教育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曾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4、曾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建議分階課程參與之對象:

1、初階課程: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2、進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學員。

3、高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學員。

()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程)。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即日起至11049日(星期五)前受理報名,請貴校統一將「培訓課程縣市報名表」(如附件2)填畢回傳至本府承辦人信箱(王淑真老師信箱lotrawang@chc.edu.tw),由本府篩選人員後統一報送。

()受薦派之教師將另外通知,並請於110423日(星期五)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es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