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施依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二)彰化縣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三)依據109學年度下學期臨時校務會議決議。
二、 實施要點
(一)編班原則:
1.常態編班原則。
2.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3.學生人數均衡原則(各班人數、同學年班級間男女學生數皆均衡)。
(二)對象:
1.二年級升三年級
2.四年級升五年級
(三)編班方式:依學生該學年上下學期各領域成績加權統計為依據,採S形方式重新編班。
(四)日期時間:每年七月。
(五)地點:南興國小。
詳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