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徵選簡章重點摘要如下:
(一)收件日期:112年12月18(星期一)至112年12月22日 (星期五)
(二)參加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以上及公私立國民 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資優學生及普通班學生。
(三)徵選作品類別: 1、數學類(國中組、國小組)。 2、自然、科技類(國中組、國小組)。 3、人文社會類(國中組、國小組)。
(四)獎勵辦法詳如簡章所示。
(五)獲獎作品之作者應參加成果發表,日期另行公告。
(六)參加作品之內容倘有複製或抄襲科學展覽會及他人作品 等行為,不予評審,並追回已核發之獎勵。
(七)徵選作品說明書之研習訓練階段(由教師撰寫部份), 不含於30頁限制。
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資優承辦人張老師,04- 727317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