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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南興公佈欄 | 2019-12-19 | 人氣:450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81126日府教特字第1080419436號函及教育部10812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147511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20總統教育獎」本縣初審遴選活動。

三、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

四、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五、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2020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2020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2020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六、「2020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全,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七、為鼓勵各校踴躍薦送符合資格學生遴選,本府將核發送件學校承辦人員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紙,作為嘉勉,並為鼓勵受薦送之優秀學生持續努力,將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如薦送教育部複審學生榮獲獎本獎項,則專案簽辦承辦、指導教師等人員敘獎作業,相關獎勵作業於教育部公布得獎名單後辦理。

八、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0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九、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