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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貴校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二、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務資源-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106學區劃分表」項下查詢。
詳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