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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南興公佈欄 | 2020-12-07 | 人氣:308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916日臺教師()字第1090135289號函核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其他符合規定之有效合格證書,詳如簡章。

()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年資採計時間為10481日至109731日止,報名者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三、報名時間:109127日至1228日止。

四、報名方式請參考招生簡章,招生簡章可自本校進修部網頁下載,網址:http://www.ice.net.tw/news_view.php?sn=1832,如有疑義請逕與謝小姐聯繫,電話04-22188095

五、檢附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B班)」招生簡章1份。